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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发布新墙材认定事项通知
发布时间:[2019/4/10 10:51:00] 阅读次数:622 信息来源:
由于省级机构改革,原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撤销,其新型墙体材料推广、应用和认定职能划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,相关新的认定事项通知近日已出台。 通知规定,原省、市级新墙材认定职责分工不变,市级新墙办继续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当地新墙材认定工作。省级新墙材认定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负责。省级新墙材认定网上申报、确认流程现已正式使用。 从2019年4月1日起启用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厅统一印制的新版新墙材认定证书和“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专用章”,停止使用旧版证书和“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专用章”。此前已颁发的旧版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,不再单独换发新版证书。4月1日起首次认定或到期换发的使用新版证书。
来源: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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