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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资兴推行“税费集中征收”助推新墙材发展
发布时间:[2014/9/18 14:55:00] 阅读次数:534 信息来源:
资兴市自2013年5月实施“建筑墙体砖税费集中征收管理”。“税费集中征收” 面向资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建筑墙体砖生产、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所涉及的增值税、资源税、个人(企业)所得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费附加、矿产资源补偿费、水土流失防治费、水资源费、排污费、价格调节基金、水利建设基金、公共人防工程维护费、森林植被恢复费等“六税八费”,由原执收单位分散征收改为由资兴市征收办集中征收。其征收标准为:经省级部门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制品按0.005元/标准块计征;经资兴市以上部门认定的非粘土制品按0.015元/标准块计征;粘土制品按0.020元/标准块计征。从征收标准来看,“税费集中征收”对于新型墙体材料制品给予了极大地优惠。

    “税费集中征收”经过一年来的运作,运行情况如何?带着这个问题,我们来到资兴市经信局实地了解情况。

    据资兴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主任段美华介绍,2014年1~5月,资兴市“税费集中征收”完成52.6万元,其中新型墙材14.4万元,非粘土制品18.4万元,粘土制品19.8万元,给予新型墙材的优惠高达43.1万元。

    资兴市经信局局长李振华告诉我们,一是通过“税费集中征收”,墙材企业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提高了。从税费征收标准中不难看出,粘土制品最高,其次是非粘土制品,最低的是新型墙体材料制品。在达不到新型墙体材料认定条件的情况下,墙材企业主动使用煤矸石、粉煤灰、尾矿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非粘土制品,墙材企业从中享受到一定的优惠,同时有效地消解了工业固体废弃物,实现了双赢。二是通过“税费集中征收”,资兴市墙材行业实现转型升级。由于新型墙体材料制品在税费上有着最大优惠,刺激了墙材企业“腾笼换鸟”,而资兴市墙材行业并不是盲目发展,而是依据资兴市墙材发展整体规划,按照“等量淘汰”的原则,有序发展,实现产业转型升级。如兴宁镇原有4家粘土制品企业,总产能   标准砖,按照“等量淘汰”原则,4家企业主动联合起来,组成股份制企业,淘汰原4家粘土制品生产线,新建一条6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多孔砖生产线,实现了生产工艺、生产设备、生产技术、产品品种的整体升级。

    近年来,资兴市随着城区建设项目的增加及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,墙体材料的需求量不断加大。而资兴市作为国家“十二五”第二批“城市限粘”城市,通过实施“税费集中征收”和出台“城市限粘”工作方案,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由过去的推动式演变为如今的主动式,有力地促进资兴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郴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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