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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市对粘土烧结砖企业实行差别电价
发布时间:[2014/8/20 10:43:00] 阅读次数:470 信息来源:
近日,经湖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,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《关于公布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认定标准的通知》(湖市经信发[2014]60号)文件,其中对本市砖瓦行业实行二类差别电价: 一、淘汰类: 1、普通烧结砖(实心粘土砖)生产线; 2、24门以下(含24门)轮窑生产线。 二、限制类: 无余热利用烧结多孔砖生产线。 执行差别电价的标准为:淘汰类按正常电价0.3元/千瓦时执行,限制类按正常电价0.1元/千瓦时执行。 根据《湖州市执行差别电价认定管理办法》(暂行)规定,由市经信委牵头对全市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排查,提出拟实施企业名单,上报市实行差别电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实施公示,书面告知相关企业,同时向社会公布,并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,公示一个月后对相关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。(湖州 俞福源)
来源: 省新墙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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